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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风建设短评(3)——行贿与受贿 同责、同罪、同罚
2022.12.19 6030 字号 A- A A+

行贿与受贿,在法律条文中分别解释为:行为人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或不当利益,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,收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,其核心均为双方利用不正当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。

从公司近期反映出的一线基层岗位“拿、卡、要”问题,不按规定流程处理、刻意隐瞒质量问题中,我们不难发现,他们之间的利益交割其实就是一种“你情我愿”的行贿与受贿行为,是一种挖天润发展墙角的严重违纪行为。

有人说,收受非法所得、违规所得,是犯罪行为,是违纪行为,但为了个人利益,不走正道走邪道,把同事拉下水,无论其目的还是手段,都更为可恶,其行贿之手更为“毒辣”。在以往的调查过程中,我们也更多关注的是受贿行为,因为“苍蝇不叮无缝蛋”,哪怕行贿者敢送,根子还在于受贿者敢收,受贿者面对“围猎”不知警醒、半推半就,所以才滋生腐败问题。

但“一个手掌拍不响”,行贿与受贿其实就是左右手,是一根藤上的两个毒瓜,是腐败犯罪的一体两面,二者紧密相连、互为条件,没有受贿就没有行贿,没有行贿哪来的受贿?行贿不查、受贿不止,姑息行贿就是对腐败的纵容。惟有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,尤其是加大对行贿的惩治力度,才能斩断“围猎”与甘于被“围猎”的利益链,进一步净化企业发展政治生态,实现腐败问题标本兼治。

受贿与行贿一起查。既要对受贿者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,对涉嫌行贿人也要认真调查,该找的要找、该问的要问、该采取措施的果断采取措施,决不搞网开一面、法外开恩,必须让行贿受贿者同样付出应有代价,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。

受贿与行贿一起查。既是反腐败斗争的坚定立场,也是天润廉政作风建设的基本要求。公司纪委将不断完善纪检监察手段,严查行贿受贿行为,对受贿和行贿问题同步受理、同步调查、同步处置,一体化纠治受贿行贿行为,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,为公司百年基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。

反腐败作风建设必须坚持无禁区、全覆盖、零容忍,铁腕反腐,重典治乱。受贿行贿不仅要“同查”,还要“同罚”。在某些国家和地区,受贿与行贿已经均被定性为贪污,两种行为同罪同罚,在天润亦同样如此。公司纪委将严格实行“两手抓、两手硬”策略,一方面严查受贿行为,一体推进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,另一方面严惩行贿人,让他们不敢送、不能送、不用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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